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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包一”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1-04

  

 

桃安委发〔2016〕15号
  关于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包一”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县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三包一”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各高危行业企业建立 “三包一”责任制,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三包一”的内容和范围
  范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批发公司(共108家)
  内容:每一家高危企业均由一名乡镇领导干部、一名乡镇安管办工作人员和一名村干部进行安全生产“三包一”。
  三、包干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包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重点检查对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领会并贯彻落实。各包保负责同志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参加包干单位安全生产例会(或其他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包干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包干企业的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是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是否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三)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包保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特别是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评估备案情况,监测监控情况,检测检修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安全标志设置、应急器材配备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被包保企业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是否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到位(查培训签到、培训记录、培训资料、培训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检查。包保人员每月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和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要记录存档。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联络制度,包保人员随时掌握包保企业生产、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情况,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制定公示牌,将高危企业“三包一”责任人员名单在各相关企业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包保责任工作考核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包保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桃江县高危企业“三包一”责任制人员名单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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