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安委发〔201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桃政办函〔2016〕30号)的相关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已经县安委会、县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具体考核工作由县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末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请对照考评细则认真履行职责,抓细抓实抓好工作,确保我县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附:《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附件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分类 |
单位 |
项目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计分标准 |
备注 |
共性指标 |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
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及综合管理 |
10 |
查证(文件) |
1、以文件形式明确成立专门机构,按区域、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无专门机构的扣6分,未明确专人负责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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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证 |
2、本年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本部门进一步推进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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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查督办记录 |
3、因工作不力,被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每次扣3分,督办的问题未按规定妥善处置每次加扣5分,年内被2次以上督办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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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证资料 |
4、积极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对本区域、本部门推进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报道,无报道的扣6分;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省级以上重要媒体刊播我县气瓶安全信息化工作信息一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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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县市监局 |
二维码加气枪改造 |
10 |
抽查 |
在10月底前督促全县充装单位完成专用二维码加气枪改造,未完成改造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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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
25 |
查证 |
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充装行为,本年度组织专项执法检查2次以上,少一次扣5分;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气瓶联合整治、执法行动,该履行而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5分,履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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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
15 |
查证考核记录 |
牵头与县安委办组织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推进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自第三季度起,每季度末组织考核一次,每少一次扣8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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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 |
15 |
查证 |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门店核发营业执照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燃气配送而未及时查处的,每证扣5分。扣完为止。 |
分类 |
单位 |
项目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计分标准 |
备注 |
个性指标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供气门店和配送人员管理 |
49 |
查证 |
加强对供气门店和配送人员的管理,监督所有供气门店都由气瓶充装单位充气,实现气瓶追踪溯源,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每发现存在一家违规审批设立的非气瓶充装单位自有门店的扣10分,每发现合法门店一个无证作业人员扣1分,接到有关“黑气门店”的举报而未依法组织进行取缔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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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常识宣传 |
6 |
查证 |
本年度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常识宣传活动2次以上,少一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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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 |
10 |
查证查询 |
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气瓶联合整治、执法行动,该履行而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5分,履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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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县安监局 |
协调指导 |
15 |
查证查询 |
本年度到各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推进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8分,工作不力的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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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 |
50 |
查证查询 |
配合气瓶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气瓶联合整治、执法行动、督查考核,该履行而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5分,履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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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县公安局 |
案件办理 |
20 |
查证查询 |
依法查办移交的案件。移交的案件未按规定处理结案的,每案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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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 |
45 |
查证查询 |
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的执法保障工作,配合气瓶安全信息化领导小组开展气瓶联合整治、执法行动,该履行而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10分,履职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分类 |
单位 |
项目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计分标准 |
备注 |
个性指标 |
县交通运输局 |
运输车辆管理 |
25 |
查证 |
加强对气瓶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对配送气瓶的机动车辆建立管理档案,督促车辆产权单位安装GPS车载监控设备和印刷“燃气配送”红色字样标志,未建立管理档案扣10分,抽查的气瓶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每台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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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
30 |
查证 |
组织开展气瓶运输车辆执法检查,无检查方案的扣5分,未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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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 |
10 |
查证查询 |
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气瓶联合整治、执法行动,该履行而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5分,履职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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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乡镇人民政府 |
加气枪改造 |
15 |
现场核查 |
2016年10月底,督促辖区充装单位完成所有加气枪改造且满足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要求;2016年11月1日后,每发现一支加气枪未改造升级符合要求的,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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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安装 |
20 |
在管理系统查证 |
2016年底,督促辖区充装单位完成二维码安装、信息登记任务。浮邱山10000;三堂街6000;灰山港8000;武潭8000;桃花江20000;马迹塘8000,每少完成1%扣1分,达不到85%,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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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报废 |
15 |
查证查询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领导组织推进本行动区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报废气瓶集中报废处理,督促报废气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流程办理结算的,每次扣2分,2017年1月10日未全部结清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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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 |
15 |
查证 |
本年度内组织开展气瓶充装、流通、车辆运输等环节的打非治违行动2次以上,少一次扣8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