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6-19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桃安监发〔2017〕10号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安管办,各有关企业: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桃政办发〔〕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控制并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二、整治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三、整治重点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或者超范围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包括新、改、扩)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擅自建设或者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不按设计要求进行的。未经正规设计,又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或者不按诊断要求整改的。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不到位,或者长期不在企业,徒有虚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缺失,不按时填写、弄虚作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的装卸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和监控下进行的。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如实填写安全培训记录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填写特殊作业证的。对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安全阀、避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请相关部门检测检验的。未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违法将设施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或个人的。事故应急管理不到位,事故救援预案未及时更新,未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物质不到位的。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进出货登记不全,未及时报安监局备案的。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未委托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运,或者未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的。未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监测控制体系的。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阶段:(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自检自纠自报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措施等开展全面的检查,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二)整治督查阶段(2017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各乡镇安监站要按照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内相应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自查未到位或者隐患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整治验收阶段(2017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县安监局将对各乡镇(经开区)安管办和所属危化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重点查看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执法文书等资料,同时到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查看,对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进行逐条核实。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经开区)安管办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做到监管到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有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加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防微杜绝,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乡镇(经开区)安管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在规定定期内不能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对专项整治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