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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1-04

   

 

桃安委发〔2016〕21号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县安委成员单位:
  7月25日—8月17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带领检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督促检查;县安委办组织县安监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粮局、县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县安委交办的省政府“三大行动”专项督查组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亮点和特色工作进行了严格检查,并随机抽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的专项行动,通过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大部分乡镇、县安委成员单位均由班子成员带队,在辖区内或行业内开展了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县安委办交办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和部门。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重视不够。在全县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会议召开40多天后,督查发现三堂街镇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张贴宣传标语、建立台帐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县“三大”行动会议后,森林公安局没有制定“三大”行动工作方案;公安局未见其动员会会议记录。二是台帐资料不完善。松木塘镇无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台帐;县交通局领导带队检查发现的隐患未进行复查、无整改复查记录。三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武潭镇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隐患排查不彻底,没有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排查整治,且安全生产检查没有形成闭环。
  (二)生产经营单位。本次抽查的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生产工作不扎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简陋,安全条件不够,普遍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具体情况附后)
  (三)安监工作人员。一是安监人员不稳定且业务不精。全县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中,兼职人员多,且异动频繁,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相关业务工作还不太熟悉。二是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使用和填写不规范。在现场检查记录上记载发现安全隐患却不发整改文书;限期整改的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并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马迹塘镇对检查出的隐患未进行复查、无整改复查意见书。三是大部分乡镇安监人员无行政执法证。全县58名安监员,其中32名安监员无行政执法证。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在安全生产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对省、市、县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要狠抓落实,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约谈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一律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由各乡镇、县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牵头责任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认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吴国强,联系电话兼传真:8218118,邮箱Tjaj88@163.com)
  (三)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三大”行动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紧抓实省、市、县交办问题整改,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大”行动期间,各乡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办1起有影响力的案件,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将“三大”行动工作总结于9月29日前报县安委办。
  附件: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一、桃花江镇
  1、中石油金盆加油站:3-4加油机间电缆套管未地埋,且套管接口脱落;油罐区南侧有竹杆、竹尾等易燃物作葡萄棚架。
  2、金泉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内无灭火器。
  二、浮邱山乡
  3、水口山加油站:加油员穿拖鞋上班;消防沙不足2立方米;柴油发电机未接地;营业厅有电力线未套管。
  4、东阳甲醇加注站:没有应急演练资料;危险货物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资料未更新。
  三、高桥乡
  5、人人家超市:安全出口无标志,消防安全门上锁;1个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数量不够;大量货物遮挡消防栓。
  四、修山镇
  6、离心式风机厂: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规章制度缺失;车间凌乱、无任何警示标志;无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未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7、修山加油站:油罐区未悬挂卸油操作规程;给湘H52995车加油时混油,且处理混油时未将车辆驶离加油区。
  五、沾溪镇
  8、桃江县洋泉湾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在资水沾溪镇洋泉湾村水域非法建设码头,在通航水域擅自开辟洋泉湾至黄婆洲航线,利用购置的无证船筏载客旅游观光,存在重大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县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对沾溪镇洋泉湾村船筏非法载客行为进行整治的交办函(桃安委函〔2016〕1号),至今未整治到位。
  六、三堂街镇
  9、熊国君烟花爆竹店:烟花爆竹摆放离墙壁不足45厘米,堆放超高,超量储存,现场无消防水。
  10、三堂街好量多超市:超市内共有四个消防栓,全部无消防水、无消防管带;安全出口大门锁闭、无指示牌;灭火器数量严重不够,且失效2个。
  11、合水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停止成品油经营。
  七、鸬鹚渡镇
  12、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钢丝绳保养不到位;4号斜井钢丝绳连接端无桃形环,绳长间距不符合规定;井下东区15坪,1506、1507采场松石未及时处理,未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采场部分地段超高、超宽,支护不到位,顺路天井使用铝芯线且有多处接口,通风不完善;井下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车场杂物多。
  13、鸬鹚渡加油站(老站):已停止营业,但油罐未进行注水处理。
  14、永盛竹胶板厂:甲醛存罐房未设立围堰,氢化钠( 碱)无专门的存放仓库。
  八、大栗港镇
  15、湘域矿业: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不完善,隐患台帐没有及时记录。
  16、海湾加油站:现场检查台帐与隐患台帐不相符。
  九、鲊埠回族乡
  17、花园台和筑基仑两个加油点:均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成品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十、武潭镇
  18、武潭沁园大酒店:违规使用易燃易爆醇基燃料油,不能提供供用商的有关资料。
  十一、马迹塘镇
  19、太阳红超市:消防栓未接通管带、消防通道不畅通仍未整改到位。(桃安办发〔2016〕11号通报的)
  20、金马加油站:油罐区露天油罐违规储存柴油;油罐车从露天油罐倒油时未按卸油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检查记录与隐患台帐不符。
  21、益马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一工区:有一非法储存柴油的罐体放置露天区域,没有消防安全设施,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十二、石牛江镇
  22、人人家超市:一、二楼安全出口无指示牌;二楼消防安全门上锁;有4个灭火器失效。
  23、石牛江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没有及时登记;检查记录与隐患台帐不相符。
  十三、牛田镇
  24、云阁大酒店:灭火器失效;消防通道被占用。
  25、中意燃气用具总汇:灭火器失效。
  十四、松木塘
  26、桃江锰矿加油站:交叉检查记录不全;加油员未穿防静电工作服、穿拖鞋工作;隐患台帐不全;无培训台帐;93#汽油泄油口密封圈缺失;柴油区消防沙不合格,被油浸湿;给摩托车加油违反操作规程。
  十五、灰山港镇
  27、东方公司:有一间废弃厂棚,瓦片老化,部分悬挂在厂棚上;原材料厂棚有一根立柱下部断裂,车间消防喷头水流无压力。
  28、益阳宏达溶解乙炔有限公司:废弃乙炔钢瓶与合格钢瓶未分开存放;部分乙炔钢瓶到期未检测;干燥器压力表到期未检测。
  29、灰山港华通土石方公司柴油储存点:加油机离公路安全距离不够;油罐未土埋,防渗池不防漏;管道连接未用铜片跨接,没有有效防雷检测合格证。
  十六、桃江经济开发区
  30、湖南口味王食品有限公司: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十七、县公安局
  31、二化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雷管库、炸药库均有灭火器失效。
  十八、县交通运输局
  32、桃江县洋泉湾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在资水沾溪镇洋泉湾村水域非法建设码头,在通航水域擅自开辟洋泉湾至黄婆洲航线,利用购置的无证船筏载客旅游观光,存在重大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县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对沾溪镇洋泉湾村船筏非法载客行为进行整治的交办函(桃安委函〔2016〕1号),至今未整治到位。
  33、车辆非法运输醇基燃料油、液化气、乙炔、氧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十九、县商务和粮食局
  34、道路交通建设工地、挖砂船及部分工矿企业,储存的自用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抄送:汤跃武,黄劲,陈万军,周卫星,李畅和,张亮荣,戴文,
  王军华,郭清平,吴治国,罗歆辉,王建国,邓清波,解明镜,
  任小琳
  益阳市安委办,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
  府办公室。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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