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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21

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10)精神,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改到位。今年是我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危货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方案必须最终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严格实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其他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再教育再培训,培训时间建议20小时,上好复工培训“第一课”,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控安全生产基本技能;企业要对复工复产前的自查自改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自查自改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情况要建档保存。复工方案、岗前培训情况、自查自改情况要报送县安监局或乡镇安管办,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二、企业申请到位。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当地乡镇和县安监局申请,先由乡镇安管办初检,签出意见,再报县安监局复检。其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向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乡镇安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没有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的不组织复产验收。

三、验收标准到位。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安全检查清单。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验收标准,严格执行“三不”制度: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验收责任到位。严格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工复产方案不落实而提出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验收不严走过程、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宣传监管到位。各乡镇和主管部门要通过发通知、开会议、抓培训、搞宣传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动员部署工作,要让辖区内的每一个企业的法人、实际控制人知晓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和每一个环节。要切实强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位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认真执行全国“两会”期间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县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节后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复产验收工作进度每周五下班前报县安委办(传真:8218118)。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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