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22

  湖南省直机关发电

湘安办明电﹝2015﹞30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6月27日,台湾省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在举办活动时发生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造成40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深刻吸取“6·27”事件及2014年江苏昆山“8·2”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省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群众娱乐等公共活动中使用具有爆炸危险性粉尘的场所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轻工、建材、纺织、机械、商贸、烟草、建设等行业领域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事件)发生。
  二、整治的重点
  重点检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完善并执行通风、除尘、防爆、泄爆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以及各类使用粉尘公共活动的审批及使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一)粉尘作业场所。
  一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二查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四查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五查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二)粉尘使用场所。
  一查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是否还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二查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三查是否存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且有明火、高温热源的问题。
  四查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有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三、整治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摸清底数。7月2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按照一企一帐的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在开展摸底的同时,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持边排查边整改。
  2.从严执法,严格整治。7月26日至11月10日,对摸查摸底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3.加强督查,巩固成果。8-12月,省安监、公安、体育、旅游、文化、广电、粮食、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市、县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要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粉尘防爆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红线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粉尘爆炸的严重后果和粉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专题研究,迅速行动,制订方案,狠抓落实。各市州和省直厅局工作方案7月1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2.落实责任,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安委办对粉尘防爆工作要加强统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有色、机械、纺织、建材、轻工、烟草、商贸等8大行业领域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重大活动的审批;粮食部门负责督促开展粮食储存、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林业部门负责督促开展林产品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文化、旅游、体育、广电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娱乐场所、旅游活动、体育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公共活动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3.严管重罚,深化专项整治。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立即停止作业或开展活动;对违法违规的单位,要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从严处罚,公开曝光。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收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要求,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粉尘作业场所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普及粉尘防爆基本常识与应急技能,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同时,建立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以切实强化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隐患的社会监督。
  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Xtc8975@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