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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0-09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这起事故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省、市相继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益安发〔2015〕1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通知》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中旬,迅速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运输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严加管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由各乡镇安管办在8月底以前收集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剑,电话:18711791328)。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相关执法检查。
  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方位开展暗查暗访
  为及时掌握全县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情况,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组织对辖区内及分管行业开展暗查暗访。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请将暗查暗访情况于8月30日之前报县安委办公室。县安委办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予通报。
  三、组织部门联动,全面开展督促检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对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监管职责,在8月底之前全面开展督促检查,要确保全覆盖、零容忍。要重点加强对油气运输管线的安全检查;住建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城市燃气管线的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商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安全检查;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安全检查;工商、消防、工信、气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检查,形成部门联动效应。乡镇和上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带队检查至少1次,副职至少2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各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9月2日前报县安委办公室。
  四、坚持严管重罚,坚决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在暗查暗访中及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严管重罚的标准,坚决查处到位,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该取缔关闭的取缔关闭,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查处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起到震慑警醒作用。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抓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参与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10月10日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送呈:谭建华、何军田、向荣、周卫星、张亮荣、任小林
  抄报:益阳市安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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